一、 参评对象:
限2018年及以前入学的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硕博连读研究生2018-2019学年学籍注册为硕士生身份的,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注册为博士身份的,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2018-2019学年所修课程的层级阶段确定身份参评,即:主要修读硕士课程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主要修读博士课程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二、 奖项设置:
具体奖励项目如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
三、参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未在违纪处分期内;
(六)无学术不端行为;
(七)未拖欠学费、住宿费;
(八)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或不合格,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有课程成绩等级均不低于B级,且等级为A的比例不低于40%;
2、所有课程成绩等级均不低于C级,且最多1门课程成绩等级均低于B级,且等级为A的比例不低于60%;
3、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在同年级同专业(二级学科)排名前20%。
(九)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硕士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至少发表1篇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术论文,博士生在博士阶段学习期间原则上应至少发表2篇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术论文:
1、发表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以该生入校年份实行的《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为准);
2、发表(含优先数字出版)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仅限SSCI、SCI检索论文);
4、未曾用于申请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等同于发表符合条件的学术论文1篇:
1、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
3、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纳。
(十)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或社会服务。
四、 评审流程及日程安排:
1、学院下发通知(9月16日)
下发数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科研情况登记表、一览表、导师推荐表(见附件1-6)、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专家评审(9月25日前)
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学生的资格审核结果和现实表现,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及推荐顺序。
4、学院公示(9月25日-10月8日)
根据学生投票及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按照学院的名额,确定申请人,入围申请人将在原网站进行公示。
6、学院信息上报(10月9日)
公示结束后,学院通过学生奖励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你推荐学生名单,并向学生处报送公示文件。
五、 提交材料及说明:
1、 需提交的材料及邮箱: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论文发表相关材料证明及其复印件。
2、 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9月20日(周五)17:00之前,将电子版材料交至邮箱ruc-math@ruc.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信息楼249。
六、 注意事项:
1、硕士生一年级、博士生一年级不参加此次奖学金评定。
2、第二年参评时重复使用第一年已获该奖项申请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明确写明学习成绩A、B、C数目及比例,并提供成绩单原件。
2、明确写明论文等级(A、B)及作者顺序(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通讯作者),并提供正式发表的论文首页。
3、写明导师或班主任(推荐人)姓名。
联系电话:62513066
数学学院党团学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