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01-08-2020

中国人民大学数学学院学生奖励评选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数学学院学生奖励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数学学院各类学生奖励评定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2018-2019学年校政字2号),结合数学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学生奖励评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通过对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情况的全面考察,客观评定,择优推荐。

第三条  学院学生奖励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定推荐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四条  奖励评选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学生奖励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评审推荐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及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党团学办公室工作负责人。学院党团学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一般应该为学籍在数学学院的全日制非定向、非延期学生。参评对象及具体要求根据各奖项细则要求执行。转专业学生或专业分流到数学学院的学生在申请上学年相关奖项时,原则上在原学院、班级参评。

(二)奖项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未在违纪处分期内。

(三)学生在奖项申请学年及上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学习学术类、发展支持类奖励及荣誉称号评选:

学习成绩出现1门及以上不及格的;

未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并按期注册的;

在课程作业、学术研究中违反学术规范的;

其他违反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  名额分配

(一)学习学术类、发展支持类奖励及荣誉称号

以班级人数为依据,原则上按总名额的120%分配至各班级。党团学办公室可在此原则基础上,根据学院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导向以及班级整体学风、学习质量等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根据奖项情况,学院党总支可以直接提名推荐,直接提名推荐人数不超过推荐或评定名额的20%(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可以直接提名推荐1人)。

(二)特设类、文艺体育类、服务贡献类、创新创业类、以及竞赛展评类奖励名额分配由学院统筹安排。

(三)每名学生每学年在同一类别内至多获得一项奖学金。获得特设类奖学金学生不再参与学习学术类奖学金的评定。若学生同时获得学校各部处及学院的推荐资格,学院可在征求学生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酌情对评选等级及推荐名单进行调整。

(四)若学校增设或调整面向数学学院学生申报的奖项具体类别,或学校对名额分配有具体要求的,其名额分配办法以学校下达的文件要求为准。

第七条  评选组织

(一)党团学办公室统筹制定名额分配方案,分配至班级。

(二)符合奖项评选细则要求的同学自主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班级评议及推荐: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类规定的奖项,需组织班级评议。班主任为班级评议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并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各班班长和支部书记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带领班委会和支委会成员共同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班级年级和支部年级构成不一致的,由班委会主要负责,但需征求支部意见。经各班级民主评议并投票后,产生推荐人选和排序,班主任签字后上报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本办法第六条第二类规定的奖项,申请人直接向班主任提交申请材料,由班主任与辅导员、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共同组织评议后产生推荐人选的排序,班主任签字后上报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以上所有奖项申请人材料及推荐结果均应在班级公开。

(四)学院学生奖励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班级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议,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排序及其他评定要求,研究决定各类奖助学金的名单、等级,确定学院推荐最终人选。

(五)在学院范围内通过网站、公告栏或新媒体等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学院将最终确定的名单上报学校。

第八条  学生如有伪造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恶意扰乱评定工作秩序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并确认,取消其参评资格,撤销其所获奖项、追回奖金及荣誉证书,并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上报学生处给予相应处分。班集体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班全部评奖资格,并对该班班主任和有关同学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中所规定的,由学校团学部门负责评审组织的各类奖项以及学院设置的其它学生奖励。其它部门设定的奖项可视具体情况纳入该评奖体系中,也可按业务归口原则单独评选。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2018-2019 学年校政字 2 号)关于学生奖励类型的规定:

学生奖励类型包括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展评奖励、发展支持奖励等,并可设立不同的等级。

(一)荣誉称号可授予学生个人、集体或组织,具体奖励项目包括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辅导员等;

(二)奖学金主要颁发给学生个人,具有荣誉性。奖学金分为特设类、学习学术类、创新创业类、文艺体育类、服务贡献类等。各类资金支持设立的奖学金均须明确类别。在同一个类别内,每名学生每学年至多获得一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吴玉章奖学金,作为授予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的最高荣誉;

(三)竞赛展评奖励可面向学生个人、团队、集体或组织评定,具有荣誉性。竞赛展评奖励主要依托学校专项工作、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和竞赛评定;

(四)发展支持奖励主要资助学生个人、团队、集体或组织,引导学生在学校人才培养框架下开展学习实践交流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校级及以上奖励项目概览

201810月)

类型

类别

奖励项目

等级及奖励金额

学历层次

评审组织部门

荣誉称号

___

三好学生

不分等级/0

//

学生处

优秀研究生

不分等级/0

/

学生处

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

不分等级/0

/

学生处

优秀毕业生

不分等级/0

//

学生处

文明宿舍

不分等级/0

//

学生处

文明宿舍长

不分等级/0

//

学生处

先进班集体

不分等级/0

//

学生处

优秀学生干部

不分等级/0

//

学生处

优秀共产党员

不分等级/0

//

党委组织部

优秀党支部书记

不分等级/0

//

党委组织部

优秀共青团员

不分等级/0

//

团委

优秀共青团干部

不分等级/0

//

团委

奖学金

特设类

吴玉章奖学金

不分等级/10000

//

学生处

宝钢优秀学生奖

特等/20000
优秀/10000

//

学生处

京东特等奖学金

不分等级/10000

//

学生处

校长特别奖学金

不分等级/10000

//

学生处

学习学术类

国家奖学金

不分等级/8000

学生处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不分等级/5000

学生处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生/30000
硕士生/20000

/

学生处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国家奖学金

特等/8000 20000 30000

一等/6000 10000 15000

二等/5000 7000 10000

三等/4000 5000 7000

//

国际交流处

京东奖学金

不分等级/6000

//

学生处

学习优秀奖学金

一等/5000
二等/3000
三等/2000

//

学生处

学习进步奖学金

一等/1500
二等/1000

学生处

中国嘉德徐邦达艺术教育奖学金

不分等级/10000

学生处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不分等级/8000

//

学生处

协鑫奖学金

不分等级/8000

//

学生处

中国石油奖学金

不分等级/8000

//

学生处

费孝通奖学金

不分等级/6000

学生处

华为奖学金(本)

不分等级/5000

学生处

华为奖学金(研)

不分等级/6000

/

学生处

三星奖学金

不分等级/6000

//

学生处

中国农业银行奖学金

不分等级/5000

//

学生处

海航奖学金

不分等级/5000

//

学生处

立国奖学金

不分等级/5000

//

学生处

光华奖学金

不分等级/3000

//

学生处

信善奖学金

不分等级/3000

//

学生处

时尚奖学金

不分等级/3000

//

学生处

国家开发银行奖学金

不分等级/10000

/

国际交流处

创新创业类

科研创新奖学金

不分等级/5000

//

学生处

实践创新奖学金

不分等级/5000

//

学生处

文艺体育类

文体优秀奖学金

一等/2000
二等/1000
三等/600

//

学生处

服务贡献类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一等/2000
二等/1500
三等/1000

//

学生处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不分等级/80000

//

学生处

优秀社团骨干奖学金

一等/2000
二等/1000
三等/600

//

学生处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

一等/2000
二等/1000
三等/600

//

学生处

NITORI国际奖学金

不分等级/10000

学生处

竞赛展评奖励

___

优秀兼职辅导员

十佳辅导员/5000
标兵辅导员/3000
优秀辅导员/2000

//

学生处

先进班集体

十佳班集体/5000
示范班集体/3000
先进班集体/2000

//

学生处

文明宿舍

十佳宿舍/1200
示范宿舍/800
文明宿舍/600

//

学生处

先进学生党建组织

不分等级/0

//

党委组织部

优秀学生党建骨干

不分等级/0

//

党委组织部

优秀党校辅导员

不分等级/1000

//

党委组织部

毕业十星

不分等级/0

//

学生处

得到奖学金

不分等级/5000

//

学生处

招生工作优秀志愿者

不分等级/0

//

招生就业处

“京东杯”创业之星大赛奖

冠军/100000
二等奖/50000
优胜奖/5000

//

招生就业处

创业支持奖学金

200000

//

招生就业处

西部、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学金

按就业单位、地区分等级/3000-30000

//

招生就业处

优秀社团

十佳/突出/0

//

团委

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奖

最佳/杰出/优秀/0

//

团委

学生社会实践团员奖

最佳/杰出/优秀/0

//

团委

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奖励

优秀实践团员/0
优秀团队/0
优秀成果/0

//

团委

”创新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

特等/一等/二等/三等/0

//

团委

”感动人大“十佳志愿服务项目

不分等级/0

//

团委

五四团支部

红旗/活力/优秀/0

//

团委

久谊志愿服务奖

一等/5000
二等/4000
三等/3000

//

团委

 

 

 

 

 

 

 

 

发展支持奖励

 

 

 

 

 

 

 

 

___

国家基础奖学金

不分等级/5000

/

学生处

基础学科奖学金

不分等级/2000

学生处

国防奖学金

不分等级/20000

/

学生处

国际实习奖学金

一等/15000
二等/10000
三等/6000

/

学生处

王老吉奖学金

一等/3000

二等/1500

//

学生处

本科学生境外交换学习奖学金

不分等级/1000

教务处

博士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项目

首次入选/10000
通过第二次审核/20000
通过第三次审核/30000

研究生院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18000
二等14000
三等/10000

研究生院

学术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12000
二等10000
三等/8000

研究生院

专业硕士学业奖学金

一等/二等/三等
各专业不同

研究生院

境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助金

/

研究生院

学生国际交流校长奖学金

10000-400000

//

国际交流处

经纬校长奖学金

不分等级/50000

//

国际交流处

桑坦德银行奖学金

20000-25000

//

国际交流处

大华国际交流基金

15000-60000

//

国际交流处

 

分享

学院办公室:010-82507161

本科生教务:010-62513386

研究生教务与国际交流:010-82507161

党团学办公室:010-62515886

在职课程培训班:010-82507075

 

邮编:100872

电话:010-82507161

传真:010-62513316

E-mail:mathruc@ruc.edu.cn/mathrucdw@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数学楼

数学学院公众号

版权所有 中国人民大学数学学院 升星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