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拓宽优秀博士生生源渠道,根据我校《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2015-2016学年研政字4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选拔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本学院硕士研究生进行申报,开展选拔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和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培养单位:原则上申报的学院应完整培养一届博士生。
2. 选拔要求:各学院的具体推荐、考核程序应严格执行《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和选拔要求,择优选拔,保证质量。
3. 根据教育部学信网关于学籍管理的新要求,现就《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中第六章第十四条做如下细化。即须在硕士期间,经学院审核,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可自愿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与答辩程序。
4. 最终被确定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人数(硕士研究生入学第四学期最终考核认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博士点当年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人数的20% (理工学科可适当扩大比例)。
5.凡担任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工作的博士生导师,其下一年度的博士生招生名额相应核减。
二、具体填报要求
(一)表格下载
本《通知要求》、《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查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论文评阅表》、《各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等 5个文件,发布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文件专区”和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里,由各申报学院组织下载和填报使用。
(二)各学院应报送的材料
1.《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基本情况汇总表》
请各学院对上报名单按学科进行排序,学院对此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汇总表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将此表的电子版通过“文件专区”发至培养办,文件名为:X X 学院(硕博连读)。
2.《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查表》一式2份
(1) 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查表》中的“学院考核记录”:
“学院考核记录”页一式2份。各学院须认真组织考核,并如实手写记录考核过程(如一问一答式)。凡不认真组织和手写考核记录的学院,或者考核记录草率不认真,视为不合格申请。
(2) 《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查表》 请按照《基本情况汇总表》顺序排列报送。《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查表》中各页须签字,盖章处请逐一签字和盖章。
3.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1)研究生如在研期间有科研成果发表者(不包括录用函的情况)。须实际提交在研期间本学科专业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国际会议上被接受的论文原件1篇,并在目录中标识出作者
(2)无公开发表科研成果者(含有录用函情况):须实际提交1篇 本学科专业的学术论文,每篇论文必须附上本专业2名教授(含导师)针对该论文填写的《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论文评阅表》。(注:提交了公开发表论文原件的申请者,无需做此项。)
(3)研究生外语成绩(英语六级)证明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即可)。此外,无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或六级成绩小于430分数者,请出示英语四级证明材料。
4.提交相关报告
各学院有突破申报规定的相关事宜,必须有书面报告。相关导师、主管院长签字,学院公章等
以上提交的申请者材料,包括附件的原件,研究生院审核后均返回学院。
(三)报送材料顺序和时间
1. 请各学院将将所有申请者的《考查表》单独放置,且放在所有申请者的附件材料上面。
2. 2018.9.17(周一) ---10.15。各学院组织申请、评议,并将材料报研究生院。
各学院须对每位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严格审核,并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议,确定指导教师(博导)等。所有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