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9-09-2018

中国人民大学数学学院2019年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的相关文件规定,我院2019年将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直博生招生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基础数学、应用数学。

一、总体要求

(一)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二)本办法所称的接收,是指招生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三)推免生接收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收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四)进行接收工作,应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二、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一)外校推免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3.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免生如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经学院考察认可后,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

4、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5、申请直博生应有两名教授推荐。

(二)本校推免生

本校推免生首先应符合学校及教务处有关文件的规定,还须满足所申请院(系)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参见学校教务处及相关院(系)的通知要求。

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三、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

(一)申请方式

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校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

(二)复试办法及要求

1、我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与推免生报到、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复试安排一并在本院网站公布,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 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按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3.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复印件。

4、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数学分析50分,高等代数5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四、组织接收

1.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

2.  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夏令营、学术论坛等活动,被我院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的推免生,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

3. 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4.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学院提出。

五、其它事项

(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二)研究生院将组织各院(系)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学校处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四)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数学学院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数学学院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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