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评奖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介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研究生设立的荣誉性国家级学生奖励,在我校属于学习学术类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
2020年及以前入学、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港澳台学生、国际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硕博连读研究生2020-2021学年学籍注册为硕士生身份的,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注册为博士生身份的,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在2020-2021学年取得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是否允许参评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决定。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2020-2021学年所修课程的层级阶段确定身份参评,即:主要修读硕士课程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主要修读博士课程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三、参评条件
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uc.edu.cn))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uc.edu.cn))。
四、评选程序与日程安排
1、学院下发通知(9月18日)
下发《数学学院关于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事宜的通知》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数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0-2021学年成绩单、相关证明以及支撑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版提交至党团学办公室(数学学院楼103),同时将电子版以“学号+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命名发送至rucmathtuanwei@163.com。
3、专家评审(9月28日前)
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学生的资格审核结果和现实表现,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及推荐顺序。
4、学院公示(9月28日-10月10日)
根据学生投票及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按照学院的名额,确定推荐人,入围推荐人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6、学院信息上报(10月11日)
公示结束后,学院通过学生奖励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向学生处报送公示文件。
五、注意事项
1、硕士生一年级、博士生一年级不参加此次奖学金评定。
2、第二年参评时重复使用第一年已获该奖项申请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联系人:蔡晓雨 张裕恩
联系电话:82507161
数学学院党团学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